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用户用电安 全,进一步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根据南方区域 实际情况,现制定《南方区域电力用户变(配)电站运行 维护人员配置指导意见(试行)》如下:
一、 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电站, 配置不少于12名运行维护人员(下称运维人员)。按四值 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维人员的,每班不少于3人。
二、35千伏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配)电站,配置 不少于6名运维人员。按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维人员 的,每班不少于2人。
三、10千伏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配)电站运维人 员配备:
(一)重要电力用户
1.特级重要电力用户
每班不少于3人且应满足平均每个配电室每班1. 5人 的配置要求。按三班轮值制计算,一个配电室每班3人 不少于9人、两个配电室每班3人不少于9人、三个配电 室每班5人不少于15人,依此类推。
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
每班不少于2人且应满足平均每个配电室每班1人的 配置要求。按三班轮值制计算,一个配电室每班2人不 少于6人、两个配电室每班2人不少于6人、三个配电室 每班3人不少于9人,依此类推。
3.二级重要用户
单电源受电容量在630千伏安及以上或有高压配电 室、或多电源受电的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应有专职运维 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执行两班轮值 制的不少于4人,实行三班轮值制的不少于6人。
(二)一般用户
1.应有专职运维值班电工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
单电源受电容量在630千伏安及以下的电力用户变 (配)电所,按本单位生产情况确定值班班次和配备运维 电工,每班不少于1人。操作时不少于2人。
2.采用箱式变电站、柱上配电变压器供电的用户, 可采取运行人员非现场值班方式。非现场值班的运行人 员负有与现场值班运行人员相同的工作职责,但可兼任 其他工作。非现场值班的运行人员在当班期间不得擅离 开本单位,并应配备保证呼叫的联络工具。
3.因重要活动或重要时间段,要求确保安全供电的 临时性重要用户必须实行不少于2人值班。
四、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变电站(配 电室),如属委托其他公司管理的用户,托管公司按照 平均每个电力用户变电站(配电室)运维人员不少于 1.5人(操作时需要2个人),2个电力用户不少于3人,
3个电力用户不少于5人,依此类推。
变电站(配电室)属无人值班的电力用户,应向辖区 供电单位提供该建设项目批复及设计审查文件并取得书 面证明材料。
五、 本意见适用于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专变 用户。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六、 本意见中采用的名词定义见附录。
七、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名词定义
一、 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 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 户。
二、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 后果之一的:
(一)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二)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
(三)发生中毒、泄露、透水、爆炸或火灾的;
(四) 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五)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 后果之一的:
(一)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二)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三) 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 保障的电力用户。